情繫青少年 法治工作者校園普法11年
“今年受疫情影響,兩輪‘法治進校園’活動都推遲了一個月,上半年上了25堂課,下半年上了26堂……”鍾時致說。
眼前這位白髮蒼蒼的老人叫鍾時致,今年74歲。他的筆記本上密密麻麻地記錄着10多年來對青少年進行普法宣傳教育的點滴。
鍾時致曾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政法委書記,2007年返聘到紅花崗區關工委負責法治宣講工作。“長期從事政法工作的經歷,讓我瞭解到太多未成年人因不學法、不知法而走上歧途的案例,我爲此感到痛心和惋惜。作爲一名法治工作者,培養青少年法律意識是我的義務和責任。”鍾時致說。
2009年,鍾時致牽頭組織成立紅花崗區“法治宣講團”。11年來,每年5月和10月,宣講團的志願者都會走進校園,開展爲期一週的“法治進校園”集中宣講活動。
如何給嚴肅的法律條款賦予趣味性,講進學生的耳朵裡、落到學生的心坎上,成了鍾時致關注的又一問題。
爲了提高授課質量,宣講期間,鍾時致都會帶上筆記本去旁聽,並詳細記錄下宣講員的授課方式、內容、亮點和不足,然後將意見反饋給宣講員。
“今年10月,紅花崗區司法局的曾嬡嬡到遵義市第五十七中學講了一堂交通安全法,她結合如今共享單車盛行的現象,講述了一個未滿12週歲的小孩騎單車撞傷一名中年婦女,最終被判罰賠償12萬元的案例。”鍾時致說,他觀察到課堂上的學生們聽得非常認真,宣講員解釋“青少年未滿12週歲不得騎行自行車上路、不滿16週歲不得騎行電動車”的法律規定,也水到渠成。
談及優秀的宣講員,鍾時致如數家珍,還激動地回顧起了學生和宣講員互動的場景。“下了課,學生們也不肯走,圍着宣講員嘰嘰喳喳地問問題,時間有限,宣講員們就留下電話號碼,課後繼續給學生解答。”
如今,鍾時致還堅持每年前往貴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爲其中的青少年送去法制教育課程。他說:“國家的發展需要下一代,我們的工作任重而道遠。”(陳淑蘭 李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