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果大王」陳查某孫子提告 味王董座陳清福逃稅遭判刑

「青果大王」陳查某孫子穎川欽和懷疑祖父創設的知名青果集團「大洋僑果」遭味王董事長陳清福等老臣侵佔貨款,檢方指控陳清福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臺北地院審理,今判陳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被起訴者共7人,分別是陳清福、全青及萬果公司登記人負責人陳月鳳、大洋僑果與全青及萬果監察人陳玲玲、集團財務主管林德盛、高朝宗、財務兼會計陳慧玲、陳素蘭。

其中,共犯陳月鳳因過世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林德盛判刑1年2月,緩刑2年;陳玲玲、高朝宗、陳慧玲、陳素蘭都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本案可上訴。

大洋僑果前幾年發生多起家族爭產訴訟,陳查某的孫子穎川欽和爲爭股權提告,向調查局檢舉陳清福等人涉侵吞貨款。

依檢方起訴書指出,陳清福等人涉嫌指示員工將貨款存進私人帳戶,再利用農產品交易買賣雙方不開立及收取發票、短報實際銷售額的發票、銷貨憑證給盤商,估計陳清福等人2014至2019年逃漏營業稅2390萬元、未分配盈餘稅捐是1203萬元。

味王董事長陳清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