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塑毒果汁141次 金果王老闆陳阿和遭判1年4個月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去年臺灣驚爆「塑化劑風暴,當時飲品食品皆淪陷的景象,讓不少人仍感到非常驚恐,久久不能忘懷,其影響更可能禍延數代,非常恐怖。而當初涉案的金果公司,去年因販售含有塑化劑的濃縮果汁而遭到起訴,負責人陳阿和被依照「千面人條款」求刑12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但士林地院6日改依詐欺取財未遂等罪,改判1年4個月。

塑化劑風暴爆發後,當時上游廠商昱伸,曾告知金果王公司起雲劑含塑化劑不能使用,但金果王仍持續出售含塑化劑果汁,高達141次,而被檢方起訴,具體求刑12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但士林地院認爲,俗稱「千面人條款」的刑法第191之1條第2項「製造、販賣、陳列妨害衛生物品罪」,指的是公開販售有害人體食物,或是將有害物質摻入市售陳列飲品中的行爲,而金果王僅只有將含有塑化劑的起雲劑,出貨或保存在倉庫中,並不符立法宗旨

士林地方法院依此精神,改將金果王負責人陳阿和依詐欺取財未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改判1年4個月,金果王、金吉王2家食品公司則各罰款40萬元。而金果王的會計經理美惠則遭判刑10個月,陳阿和的兒子張益志(從母姓)、陳協增則判無罪,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