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被恩師告侵權喊冤 「不明白爲何需要站上法庭」

青峰恩師林暐哲告侵權,今至臺北地院開庭。(黃捷攝)

蘇打主唱吳青峰遭恩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遭臺北地檢署起訴。臺北地院今開庭,青峰親自現身,庭後受訪表示,謝謝大家關心,也謝謝法官耐心聽他說明,相信法院會有公正審判,「其實我到現在還不明白,爲什麼我需要站在這裡」。

檢方起訴指出,青峰1998年8月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約定至2014年12月31日爲止,270多首詞曲創作專屬林所有,授權區域全世界若想終止契約,須在合約期滿3個月前書面表示反對,否則自動延長1年,因此雙方自2015年起均爲自動續約

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證信函告知林不再續約,但依合約規定,須在2018年9月提出纔有效,因此合約早就自動延長1年,青峰2019年4月至9月卻違反授權,擅自演出、重製《太空人》、《歌頌者》、《巴別慶典》等12首歌曲,並上節目活動7次公開演出、5次出版數位專輯

青峰今當庭表示,2018年9月20日雙方就已合意終止契約,後來寄存證信函時林也未反對,因此認爲合約已經終止,沒有侵權犯意;辯護律師則說,檢方起訴法條有違憲之虞,聲請停止審判,將具狀補足理由

公訴檢察官則聲請傳喚林暐哲,以及當初見證簽約的律師黃秀蘭田振慶釐清合約授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