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不如!國小女遭狼父凌辱6年 逼穿情趣內衣及用品硬上

一名國小女遭狼父凌辱6年,逼穿情趣內衣及用品硬上。(達志影像)

南部1名狼父自2012年前起,趁妻子晚間外出工作,竟以每週兩次的頻率,在家性侵10歲女兒長達6年,並以「講出去父母會離婚」要脅女兒不得聲張,女兒隱忍至2018年父親因詐欺案被捕,纔在學校向老師吐露狼父惡行,父親辯稱女兒有說謊特質不可信,一審法官不採信父親說詞判20年徒刑。二審法官認定,有證人指證的僅有4次,其餘犯行均只有少女一人證述,無法證明父親惡行,改判9年。

根據判決書,向法官控訴,父親從104年4月,他國小三年級開始,到107年1月間,至少4次在房間或客廳彈簧牀上,強逼她更換情趣內衣後性侵,並拿情趣用品助性,若不從會遭父親責罵處罰,父親還恐嚇不準聲張,否則會害父母離異。

小美認爲反抗無用,感到無助且心灰意冷下,未積極反抗,任由父親以此方式逞獸慾,事後因擔心自己懷孕,曾兩度前往醫院看診檢驗是否懷孕,並向同學哭訴,直到父親因涉案遭警逮捕羈押後,才鼓起勇氣,向輔導老師揭露父親惡行。

小美泣訴,爸爸從小學三年級就開始對她性侵,還叫她穿情趣內衣,並使用情趣用品,雖然每次都拒絕,但父親都會硬來,媽媽甚至有撞見過,也有罵父親,父親會說好,但之後還是繼續這樣,當時不敢講是擔心父母離婚,也擔心被父親毆打。

但是陳男矢口否認有何對女兒任何犯行,孩辯稱:「我入監前有留一筆錢給女兒當生活費,她在我羈押期間亂花錢、行蹤異常、上網徵友及瀏覽酒店打工網頁,怕被我責罵,所以誣賴我

但社工證稱,小美曾因擔心自己懷孕,騙父親說生理期已經3個月沒來,這樣纔可以早點看醫生,小美叫醫生幫自己照超音波看有沒有寶寶,醫生私下問小美家裡是不是發生什麼事,小美說沒有,心理師詢問小美爲何當時沒說,小美表示「我根本沒有覺得要講啊,講了有什麼用,我還不是跑不掉」。

一審法官審理後,計算陳男從2012年9月到2018年4月底,平均每週性侵女兒兩次,前後共性侵女兒590次,每罪判刑7年8月,合併共判12年徒刑。

二審法官調查,少女所供稱被害590次中,僅4次有明確證據佐證,其餘586次均只有其一人單方面控訴,難認定有多達586次的犯行,因此依4次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9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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