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鎖開燈”非小事,“正在處理”應儘快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王學鈞
閉店商戶未按要求徹夜亮燈,多名工作人員強行撬鎖進店開燈。
春節期間發生在山西大同古城的這件事,成了這兩天輿論場上的一大熱點。不少人拍案而起,發聲質疑。
也難怪,這件事實在是太嚴重了。
“撬鎖開燈”師出無名,純屬胡來。據報道,這麼幹的“依據”是古城街道辦事處鼓樓社區年前下發的《古城亮化倡議書》。倡議商戶徹夜亮燈,以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氣氛,初衷是好的。但是,初衷再好,也不能任性而爲。倡議不是要求,更不是命令,不能對不響應倡議的商戶採取“撬鎖開燈”這樣的強制性措施。別說是作爲一種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的社區沒有這個權力,就算是相關政府部門,如果沒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不遵循法定程序,也不能這麼幹。
只因閉店商戶未響應倡議徹夜亮燈,有關方面的工作人員就找上門“上手段”,撬壞人家的門鎖,闖進人家的店鋪,強行“幫”人家開燈,太簡單粗暴了。這麼幹既是對當事商戶正當權益的公然蔑視,更嚴重損害了當地的營商環境與城市形象。
爲此,當地應及時查明事情原委,嚴格依法依規對相關人員實施問責。
相關報道顯示,“撬鎖開燈”由多方“合作”實施。涉事人員中,不僅有街道社區的人,也有身穿“平城綜合執法”制服的人員以及其他部門人員。按理說,如果不是有某種強有力的“背書”,小小一個社區不敢把倡議當命令來“執行”。就算有這個想法,也無權調動執法部門的人來配合自己的行動。
這樣看來,接下來的調查與問責就不應只對着直接參與“撬鎖開燈”的那幾個人,而應深挖細究,查清這一行爲的謀劃者與組織者,並給予相應的懲戒。與此同時,積極採取措施,解決隱藏在“撬鎖開燈”背後的工作機制與作風問題。
事發之後,當地相關部門的反應似乎有些“遲鈍”。涉事部門中,有的說尚不知情,有的說“一切以官方消息爲準”,有的說此事“正在處理中”。給人的感覺是,相關部門還沒有從過年的狀態中走出來。
在一定程度上,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當地相關部門不應繼續“遲鈍”下去,“正在處理中”的這件事應儘快有個像樣的說法。無論如何,不要幻想這波輿情會因有意無意的“遲鈍”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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