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友人女友丟山谷棄屍供詞反覆 法官:你哪次說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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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姓男子賴姓女友感情糾紛,他的友人吳上誼持槍賴女連開3槍,並將她推下山棄屍,檢方起訴後,吳男遭判處無期徒刑,洪男無罪,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召開準備庭,法官對於吳男的說詞相當有意見,質疑他偵審期間說法都不同,到底哪一次是真的?

檢方起訴起控,去年吳上誼與洪的姐姐情侶關係,洪男多次向吳男抱怨賴女,認爲對方另結新歡,去年3月1日吳男、洪男胞姊、賴女一行人到桃園賓館爲洪男慶生,期間洪男不滿賴女與多位男性友人聯繫,又與對方再起爭執,之後離開賓館。

當晚疑似因喝酒、服藥意識恍惚的賴女被帶到一處空地後,吳上誼持改造手槍網賴女身後擊發3槍,賴女左大腿中槍後因出血性休克死亡,吳男將賴女屍體擡起,丟下山坡

吳男坦承有開槍、遺棄屍體,但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只是在試槍,不小心誤殺賴女,但新北地方法院院依據證人證詞現場勘察報告等不採信他說法,判處吳男無期徒刑,洪男因檢察官舉證不足,法官難認其與吳男共同犯案,判他無罪,檢方與吳男不服都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