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要「霸王硬上弓」 女猛踹下體才免被性侵

宜蘭康姓男子要「霸王硬上弓」女友女方奮力抵抗併力踹康男下體才逃過一劫,男子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4年刑期。(圖/達志影像提供)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一男子去年7月間,到臺北車站捷運出口堵前女友要求複合,竟持玩具槍將女方押到南港汽車旅館談判,甚至要「霸王硬上弓」,但前女友奮力抵抗,併力踹男子下體才免被性侵,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男子4年刑期。

判決書指出,康姓男子2016年9月與女友同居,但2017年6月分手,前女友還爲此聲請保護令,獲法院裁定,指康男不能對女友身體精神有侵害行爲。

2017年7月28日下午,康男爲求與前女友複合,隻身北上,在臺北車站捷運站出口堵人,見女方入站時,康男上前懇求複合,未料女方不從,康男變臉稱「我會對妳男友開槍」,女方擔憂有槍砲前科的康男會做傻事,只能乖乖就範跟着上車

兩人在車上時,康男不斷懇求複合,要求女方與現任男友分手,甚至多次搶奪女方手機,不準與外界聯繫,當晚10時許,兩人走入南港一汽車旅館,康男不死心,要求複合,甚至在女方身上強種草莓並要「霸王硬上弓」。但女方抵死不從,康男不滿稱「爲什麼以前可以,現在不行?」執意強脫褲子,幸最後女方極力反抗,重踹康男下體,才未得逞。事後兩人離開旅館,由康男載回宜蘭,女方趁康男下車時,用手機聯繫熟識員警,才脫離康男魔爪

法官審理,女方在過程中不斷警告康男「不要再動手」,但康男明知道女方不願與他發生關係,仍強行碰觸女方,還強脫褲子,幸女方一再反抗才未得逞。康男行爲不僅妨害女方人身自由,還侵害到身體,且康男也坦承確實有想跟女方發生關係,足以認定康男是基於強制性交的犯意,造成女方難以磨滅的陰影,且迄今未和解,評估康男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康男4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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