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電子》可成外資股東砰擊公司治理 剝奪股東權益

寶塔街有限公司與瓦山塔主基金有限公司特別籲請主管機關金管會、證期局,應該在可成科技2023年股東常會前,對於在可成科技董事會未投票贊成應將外資股東提案列入2023年股東常會議程的董事、獨立董事予以最嚴厲的裁罰,以正視聽,否則,如何能讓外資安心投資臺灣?如何能讓外資相信主管機關對於法令秩序維護的堅持與貫徹?更不能讓臺灣主管機關強力宣導在推動公司治理的努力,與保護投資人權益上因而功虧一簣。

可成科技在2019年股東常會,以「一項」修改公司章程之議案,通過現金股利政策改由董事會決議,外資股東提案改回由股東會決議就變成爲兩項議案,此種前後矛盾、不合邏輯之理由,可成科技董事會實在令人跌碎眼鏡且目無法紀到讓人瞠目結舌。

針對可成科技2023年股東常會提出股東提案的外資股東:寶塔街有限公司與瓦山塔主基金有限公司,對於可成科技此種侵害股東權益的作爲,紛紛表示不驚訝。可成科技在臺灣公司治理評鑑中,於市值100億以上的電子類,僅列在41%~60%,2022年更遭國際知名機構MSCI ESG評級降評至BB的紀錄,甚至可成科技過往在勞動部和環保局均有遭裁罰之紀錄,顯示可成科技過往並未遵循主管機關要求下,將公司治理列爲首要。

王亞倫表示,自2020年開始,臺灣前五大的外資機構貝萊德與DFA及國際投票顧問機構ISS開始反對臺灣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將股利政策改由董事會決議,在2022年就有兩家上市公司因爲外資反對,修章議案未通過,至今股利政策仍由股東會決議。可成科技外資持股將近45%,是不是擔心外資股東贊成本次的股東提案,所以用此種前後矛盾、不合邏輯之理由技術性阻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