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電子》可成入列高股息30指數 3度反擊特定外資股東不實指控

可成連續10年每股股利發放都在10元之上,董事長洪水樹於今年股東會上表示,可成有執行策略的決心,但急於出手的下場通常也不會太好。很多公司重要的決策很多是騎驢找馬,但效果不見得是有利的,戰略也要有耐心。希望股東能瞭解,如果要短期獲利,市場有很多選擇。

而根據「臺灣指數公司特選臺灣上市上櫃高股息30指數」最新納入的成分股,可成爲其中之一。

可成最新聲明主要是針對7月19日網路專題報導,以聳動標題「公司法形同具文,國際評比陷失分泥沼」,並援引TIH Investment Limited執行長王亞倫「臺灣的老闆…很難有合理、理性跟專業的互動…」等言論。

針對報導指稱「公司法172條之1形同具文,國際評比陷失分泥沼」。可成重申,該股東提案,實涉及公司股息紅利分派之決議程序,以及公積發放要件;二者處理對象及條件不同,構成要件事實不同,授權原因亦不相同,無必然關連性。我司引據主管機關函釋中所揭示的實質認定標準,並依公司法問答集及相關立法說明中所認定之盈餘分派與公積分派系屬二事,從而經董事會決議本次股東修改章程提案內容應屬二項提案,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項但書規定,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討論。我司依法辦理,並無違背公司治理情事。

臺灣資本市場如今在國際舞臺上舉足輕重,外國投資人的高度專業及投資紀律,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然隨着市場開放,各類投資機構良莠不齊,素行及身份背景具爭議性之少數股東,利用媒體,發佈不實言論,意圖干擾公司經營,影響多數股東權益。部份媒體人未善盡合理查證及平衡報導,亦失媒體專業及中立之立場。可成籲請主管機關加強對外國投資機構背景查覈及行爲督導,亦懇請媒體恪守新聞倫理,客觀正確評論,發揮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