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斷料停工 僱主仍須支付工資

因氣斷料停工的廠商,仍需支付勞工薪資,但若是災區勞工,或是公司在災區皆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因此工資可再協商,但僱主不可要求勞工請假或補班。(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雄氣事件進入第五天,不少勞工出現薪資權益問題勞動部指出,若因爲氣爆斷料而停工,只要「屬於廠商的經營風險」,僱主仍需要支付工資。但若是災區民衆無法出門上班,或是勞工無法到災區上班的民衆,僱主不可苛責,要求員工補班、請假、缺勤等,而工資部分則由勞資雙方協議

高雄氣爆造成部分區域公司停班,石化業下游廠商也因供料不及而停工,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黃維琛表示,石化業者因氣爆斷料而停工,屬於廠商經營風險,雖停班停工但仍需支付工資。

氣爆至今勞動部已經接到上百通電話,黃維琛進一步說,若是「住在災區的勞工無法出門上班」,或是「公司在災區,勞工無法上班的狀況」,都是不可歸責勞僱雙方之情事,因此僱主可不給付工資,或是勞資雙方進行協商,但最重要是,僱主不可苛責,要求勞工請假、補班,或是列入缺勤等。

黃維琛解釋,此次氣爆停班停課的情況,與颱風天災基準相似,但稍有不同,颱風是包含工作地、居住地行徑地,但此次停工僅包括工作地與居住地,因此,災區住戶內無法履行勞務是正當行爲,不可怪罪於勞工。

黃維琛也指出,勞基法規範沒這麼細,因此迴歸到民法規定,目前法令並無強制規定僱主必須給薪,因此在工資部分的確還有些許空間,但在災害救法之下,希望僱主能體諒勞工,但若是勞工未來發現公司因此扣全勤等不利待遇的情況,可以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