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18死 司機員遭訴求重刑

普悠瑪翻車案6日偵結,由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對外說明。(李忠一攝)

受難者家屬代表董小羚6日表示,要將臺鐵「鬆掉的螺絲鎖回去」。(楊漢聲攝)

發生在去年10月21日的普悠瑪列車翻覆事件,宜蘭地檢署6日偵結,將列車司機員尤振仲等3人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

普悠瑪事件3大主因

普悠瑪列車翻覆造成18死逾200人傷,宜蘭地檢署經過7個月偵查,動用6名檢察官調查,6日偵結,檢方認爲事故列車超速行駛、ATP遭關閉及ATP遠端監視系統連線肇事累積原因,依新修正的過失致死罪嫌將司機員尤振仲等3人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依法可處5年以下徒刑

司機員尤振仲的律師表示,會坦然面對司法結果,並在討論後,決定是否對外說明。

查無貪瀆 過失致死究責

這起臺鐵近30多年來最嚴重死傷意外,除了時任交通部吳宏謀下臺外,另有民衆告發ATP遠端監視系統採購、驗收等涉不法,檢方追查吳宏謀等人,並沒發現不法金流,認爲與貪瀆無涉而結案

檢方指出,普悠瑪列車行經臺鐵新馬站前,司機員尤振仲關閉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但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尤也未回報,調度臺不知ATP關閉,列車形同少一道重要的防護。

檢方表示,尤受有「觀速訓練」,在沒有儀器輔助憑感覺判斷車速,通過羅東站後卻持續加速,新馬站前彎道速限時速75公里,卻以近2倍、141公里時速出軌翻覆。

測試與驗收 2主管疏失

至於外界質疑的空壓機停止,並非超速原因,但爲防堵司機員不當關閉ATP的「ATP遠端監視系統」卻沒有作用,「問題出在測試與驗收!」因此將前機務副處長柳燦煌現任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起訴。

檢方解釋,柳、吳2人均爲普悠瑪試車小組成員,有義務詳閱契約規範,但柳在驗收程序疏於將ATP遠端監視系統列入驗收檢查項目;吳對於系統未作用「絲毫沒有檢視出來」。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形容,儀器插頭沒插上,有辦法回傳資料嗎?因此立約商是否涉有刑責會另行籤辦。

江貞諭嘆道,沒人發現遠端監視系統沒有連線的事實,普悠瑪列車營運以來,大衆就暴露在列車沒有ATP遠端監控系統的風險中。至於前臺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縱然有行政疏失或有監督不周之處,仍難以過失致死罪相繩,加上調度員列檢員列車長、值班站長等共16人獲不起訴。

3位前局長 16人不起訴

對此,范植谷、鹿潔身皆表示不願多做評論。交通部則迴應,3位前局長仍須負行政責任。目前對主管級人員懲處均擴大與加重,已呈報政院。臺鐵產業工會秘書蕭農瑀表示,尤振仲邊開車邊修車,非常盡力地想完成運輸任務,最後卻被起訴,而負責列車驗收案的范植谷卻沒事,非常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