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油縱火致母死 逆子盼「墳前燒香」求交保
林姓男子在自家縱火使母親身亡,卻向法官稱希望交保,到母親墳前燒香致歉。(資料照片)
36歲林姓男子因不滿姊姊講他壞話,今年1月28日買汽油回新店自家彩券行縱火,造成母親死亡、姊姊重傷,遭臺北地檢署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林男。臺北地院14日召開延押庭,林男向法官請求交保,稱姐姐因傷在家休養,父親患癲癇,需要交保外出賺錢補貼家用,也希望到母親墳前上香致歉。
林男在自家彩券行工作,長期精神不穩,經常跟家人爲生活瑣事爭吵。案發當晚因懷疑姊姊向父親說他壞話,與姊姊爭執,隨後到加油站買1桶汽油返家,向姊姊潑灑點燃。姊姊全身着火奔逃,屋內火勢擴大,林男母親被濃煙嗆昏,送醫不治,而林男姊姊雖和林父逃出屋外,但卻嚴重灼傷,送醫昏迷。林男犯後坦承縱火,北檢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
北院召開延押庭,林男透過律師表示,父親患有癲癇,姊姊也因爲自己的犯行受傷在家休養、復健,家計無人負擔,希望交保出去幫忙賺錢、貼補家用。此外,母親因自己縱火身亡,一直沒有機會到墳前上香,希望交保後到墳前上香致歉。對此,法官評議後將做出裁定,先將林男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