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住房公積金 學者提4改革方案

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易事,圖爲市民經過北京一處售樓中心。(中新社資料照片

住房公積金是否取消,在大陸兩會上成爲討論焦點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爲,目前該制度還有存在的價值,應繼續保留,它的歷史使命並未完結;他建議,住房公積金制度應朝提高統籌層次與收益率、成立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公司、朝國家住房銀行進行改組,以及與企業年金合併等4個方向發展

對於當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效益與缺陷,鄭秉文表示,從效率公平兩個角度看,制度效果並不差,爲住房制度轉型和解決勞工住房問題發揮了作用;但他也指出,公積金存在的問題很多,其中,最大的兩個問題是投資手段單一使收益率太低,以及統籌層次太低降低資金效率。

相較部分專家認爲應該取消公積金制度,鄭秉文認爲,公積金制度的使命尚未完成,但就地改革也刻不容緩。

於此,他提出4個改革方案,包括提高統籌層次,一是加強地區互融互通,提高收益率;二是整體改製爲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公司,成爲獨立法人非銀行金融機構;三是朝國家住房銀行進行改組;四是與企業年金合併;以當前大陸的發展脈絡來說,這4個改革方向,依次由易到難。

就第一個方案來看,鄭秉文建議,在不改變住房公積金中心目前行政單位性質條件下,可先將功能擴容和結構優化;另外,可開始進行協議存款,將利率從1.5%提高到3.5%左右,等過渡一段時間後,再進一步進行包括委託投資,以及業務範圍、繳存覆蓋面運作機制效率等方面的改革。

而第二、三個方案屬於金融性質,可以發揮現代金融功能,更高效地發揮公積金繳存資金的效率,給繳存者帶來更大收益;至於,第四個改革項目,鄭秉文認爲,因爲涉及到不同部門間的溝通,因此最難達成,「這是基於民衆的角度,是良好的願望,但是從實際執行來說,難度太高,幾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