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麼法庭可以直播? 王鴻薇:被害人也該被保護吧!
▲法官協會質疑法庭直播將造成「全民公審」的不良後果。(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司改國是會議第4分組過半委員贊成法院審理案件全面採法庭直播,法官協會發表聲明批,公開審理並不等於法庭直播,一、二審、事實審法院若全面開放,將會侵害民衆隱私。臺北市議員王鴻薇也認爲,法庭辦案「全都露」簡直綠色恐怖,「被害人也該被保護吧?」
法官協會認爲,現行法院審判程序或判決書除依法不得公開者外,均已公開,任何人可隨時旁聽觀察,法庭並有全程錄音,得供檢視法官審理個案的態度。而法庭直播可能侵害人民的隱私權、妨害證據之調查、造成全民公審的不良結果。
因此,法官協會強調,「公開審判不當然等於法庭直播」,縱使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僅具建議性質,相關執行事項或立法問題仍有待其他機關辦理,然司法改革問題經常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在尚未就相關議案利弊得失充分進行討論之前,實不宜對任何議題輕易做出結論。
對此,王鴻薇也透過臉書批評,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做出法庭審案直播的建議,「這不叫改革,這叫恐龍!」法庭審案裡面每個人不見得都是有罪,「憑什麼法庭可以直播?就算是有罪,被害人也該被保護吧,不是每個人都想要當什麼網路紅人。」
「這是什麼國是會議水準?」王鴻薇痛批,人民對司改的期待卻生出「恐龍司法會議」,綠色恐怖無遠弗屆。
▼王鴻薇批法庭直播。(圖/翻攝自王鴻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