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通過 勤業衆信:私法人購屋留意限制
勤業衆信提醒未來個人或以法人名義購屋前,除應審慎提前進行購屋計劃評估外,並建議諮詢專家。圖/本報資料照片
爲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立法院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會計師陳建宏指出,這次修正通過的法案,需特別注意的是未來私法人購買住宅限制。
陳建宏指出,過去個人常會透過法人購屋主系因透由法人購屋可享有一些優勢和便利性,例如不動產標的價值較高者,單憑一人較無法集中足夠資金來購買,而法人可集合不同股東之資金參與共同投資,資金相對較個人容易集中。
陳建宏指出,還有房屋貸款利息、房屋稅、地價稅、水電費等費用均可列爲法人費用,相較之下能節省一些稅費。又個人也常因考慮到管理的便利性以及未來家族傳承的需求而以法人名義購屋。
就現況而言,他說,由於法人購屋的情形越來越普遍,爲避免現行法規對法人購置住宅無相關限制規範,使住宅淪爲投資炒作標的,因此,修法新增相關法令規定,私法人若要買供住宅使用之房屋需要經過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因爲法人購屋原則上應有其業務用途,無「居住」需求,因此,未來購買住宅將需要有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
陳建宏因此提醒,未來個人或以法人名義有購屋需求時所需考慮面向又更多了,除應審慎提前進行購屋計劃評估外,並建議亦需諮詢專家以通盤考慮自身的實際需求、資金運用情形、投資策略、稅務影響等,以作全面性的綜合評估,來因應《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所帶來的影響及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