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回到臺灣就變成無罪了?

警方破獲詐騙集團,他們以檢警手法專詐大陸人,半年犯利高5千萬元。(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文/哇系巧克力

近年來,臺灣詐騙夜日益猖獗,從騙國內到騙國外,讓許多人造成家破人亡。但是爲什麼?在現今這個社會環境下,在海外臺灣人回到臺灣就變成無罪了?臺灣詐騙業就這樣聞名全世界,這真的是令人髮指。

前幾日的肯亞案,法務部根據肯亞的屬地原則,若有違法之虞,遣返回上一站,因此這些詐欺中國人的臺灣人被遣返回中國,臺灣人搶人失敗,肯亞當局也表示沒收到臺北當局的正式抗議文。

前幾日,馬來西亞的詐欺犯被遣送回臺,刑事局與承辦檢察官討論後,因欠缺具體事證,由刑事局於桃園機場通知書方式,通知20人說明涉犯詐欺情形,之後請20人各自返家。刑事局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聯繫機制,請陸方提供案情資料,並報請檢察官向陸方取得卷證偵辦。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臺灣政府偵辦能力有重大不足,在這情況下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應該要更即時運作,一收到遣返通知就連絡中國公安要求提供事證立即偵辦,而非等遣返回來再報請檢察官向陸方取得卷證偵辦。

立委諸公們只爲了臺灣人在國外的主權個人權利主張質詢了法務部,卻沒有想到受害者的感受。在看肯亞案的同時,我們換一個角度思考,2011年林克穎在臺灣酒駕撞死一名送報生,我們一直要求英國將他引渡回臺受審,還受害者一個公道。那麼肯亞案的受害者在中國,中國是否可以要求在當地受審?

同樣發生在2011年,臺灣人在新加坡暴力討債遭到當局審判進行鞭刑,我們爲什麼沒有看到立委諸公們出來喊引渡回臺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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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哇系巧克力,研究興趣程式設計政治思辨。本文爲讀者投書,以上言論代表公司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