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點制名額擬取消上限 僑生團體籲放寬企業營業額規範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赴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就業服務法上路逾30年,針對就業促進、歧視禁止、外國勞動力權益保障等面向進行全面檢視」專案報告。記者葉冠妤/攝影

因應各行各業面臨缺工,勞動部長許銘春今表示擬修正相關法令,適時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名額上限,以此延攬更多僑外生留臺工作。但僑生團體等認爲,現行規定企業營業額需達1000萬臺幣以上,許多中小企業不易達到門檻,因而不能聘請僑外生,建議政府應鬆綁評點制的企業規定。

許銘春表示,勞動部已逐年增加僑外生評點制配額,今年提高至7000名,且近3年覈准工作人數均達開放配額9成以上。但因應國內缺工,勞動部將檢討修正法令,適時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名額上限;另與國發會等跨部會研議,未來將新增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制。

評點制今年上路滿10年,馬來西亞僑生、「馬來西亞人在臺灣」社團創辦人楊冠義當年即是評點制第一波適用學生,他表示,名額素來非主要問題,即便拿掉名額天花板,但能否將學生留下才是關鍵。

楊冠義指出,僑外生留臺最大門檻還是在企業限制,企業年營業額需達到1000萬才能聘僱僑外生,但很多新創、中小企業實則不易達標;又很多達標者都是有規模的企業,但對學生而言,有些從業領域不一定以大企業爲主,也不是所有學生以大企業爲志願。

楊冠義表示,臺灣的中小型企業也確實需要人力,日前也和僑委會反映該狀況,若臺灣有意改善,建議應從鬆綁評點制企業規定做起。

另外,勞動部也研議未來將新增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制,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指出,現行評點制規定必須從事15款專門技術工作,並在8項評點項目審覈累計點數滿70點,才能申請僑外生留臺工作配額,未來若改爲個人工作許可制,降低工作技術層級要求,評點制再無需要,但還需跨部會研議。

臺師大華語碩士班僑生潘若晴則表示,過去聽學長姐說,初出社會的薪資恐無法達到可獲得點數的聘僱薪資門檻,很多隻有三萬甚至三萬元不到,文組學生確實比較辛苦;但也有學生會盡量先找一份薪資達標工作,也許並非符合自身志願,但至少可取得點數。

潘若晴指出,取得碩士學位也具備華語、英語能力,屆時取得70點應無問題,但無論是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名額上限或取消評點制,對於有心想要留臺工作的僑生都有幫助。

臺師大音樂系僑生許智雙說,未來若有機會也考慮留臺工作。她表示,音樂系學生多選擇到音樂教師當老師,薪資則要視屆時能收到多少學生。評點制應不會太難達標,但若取消評點制則更容易留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