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捕獸鋏禁用仍常見?臺南市府:致動物重傷死亡最高罰200萬

捕獸鋏禁用多年仍常見?臺南市府:致動物重傷死亡最高罰200萬 (圖片來源:臺南市動保處提供)

臺南市動保處日前與八位跨黨派臺南市議員召開禁用捕獸鋏記者會,向民衆宣導捕獸鋏的危險性,並呼籲民衆切勿使用捕獸鋏。動保處表示,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輸出入捕獸夾,致動物重傷死亡將處2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20-200萬罰金。

八位南市議員跨黨派呼籲禁用捕獸鋏 (圖片來源:臺南市動保處提供)

臺南市動保處說明,捕獸鋏已禁用多年,至今仍能見聞多起流浪犬貓遭捕獸鋏夾害的消息。動保處說明,捕獸鋏具有強大殺傷力,其強力彈簧夾擊可能無差別性造成流浪動物重傷、斷肢甚至引發傷口感染致死,其危險性極強且動物難以逃脫,呼籲民衆切勿隨意購買、持有及使用捕獸夾等器具,以免違反動保法。

臺南市議員曾之婕表示,「捕獸鋏」只有落後國家纔會出現,且已嚴重危及流浪動物的生命。他呼籲政府拿出魄力禁止生產、販賣及使用,也希望能結合生命教育的宣導,和使用者友善溝通。曾之婕也建議市府尋找適當的綠地興建浪浪的安置場。

臺南市議員吳禹寰指出,目前臺南市僅有兩處流浪動物收容所,且早已爆滿。他呼籲市府儘速完工位在仁德交流道下方的動物之家。吳禹寰表示,該區動物之家工程已着手進行,近期已由里長和附近工廠、雞寮和地方居民溝通過,會勘規劃後將開始動工。

臺南市動保處說明,市府除持續對臺南市各類五金行、大賣場及雜貨店等商家全面稽查,亦主動向各五金販賣業者宣導捕獸鋏禁賣禁用之法規。臺南市111年接獲檢舉22件並沒入捕獸鋏116支,112年接獲檢舉14件並沒入捕獸鋏13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