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學校設「專聘教師」 全教總:是毒藥不是解方

全教總今天召開記者會,反對偏鄉學校設置專聘教師」。(林志成攝)

立法院教育委員上週三(25日)初審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偏鄉師資將增加「專聘教師」制度。全國教工會聯合會今天批評,「專聘教師」制度將使得偏鄉學校淪爲次等區,唯有開正式教師員額纔是穩定偏鄉教師的根本辦法

目前中小學有代理教師制度,1年1聘、在同一學校最多任教3年。立法院教育委員會25日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偏遠地區將新增「專聘教師」制度,聘期每次2年,3次6年後,如果老師表現很好,參加各縣市正式教師甄選可獲加分,或是原學校可再續聘6年,達到12年。

不過這項立法經過一週發酵,全教總今天召開記者會反對,他們認爲,「專聘教師」不需要教師資格,將徹底破壞教師的證照制度,等於認定教師爲非專業工作者現行大學師培體制也會受嚴重衝擊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說,依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的條文,偏鄉學校可控留1/3的人事經費聘任「專聘教師」,加上教育部原先多給偏鄉學校的教師員額主要是聘代理教師,未來偏鄉學校可能會出現一半左右的代理或專聘教師,他們流動性大,影響學生教權

張旭政表示,「專聘教師」不但不是偏鄉學校的解方,還可能是毒藥。全教總認爲,偏鄉學校若願意開正式教師缺,「再遠都會有人去」,這纔是穩定偏鄉師資的根本辦法。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說,「專聘教師」原本是要穩定偏鄉師資,以照顧偏鄉孩子的受教權,但從全教總提供的資料來看,不一定能達成此一目標,她會將這方面訊息帶回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請委員重新思考是否必要設置「專聘教師」制度。

教育部國教署長邱幹國迴應,未來偏鄉即使有「專聘教師」制度,教育部會請學校主要聘正式教師,如確有困難,再聘「專聘教師」。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明天將繼續審《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專聘教師」存廢,尊重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