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女倒豎拇指,審判長以侮辱法庭爲由,讓法警收集證據日後處理
喜歡打斷律師發言、讀秒式審判的田凌法官,在主持、指揮付廷祥等人涉惡案庭審中的表現,除引發各辯護人的強烈不滿外,就連旁聽羣衆也看不下去了,先是10月22日有旁聽羣衆當庭下跪,兩天後又有旁聽羣主倒豎拇指質疑法庭。
10月24日下午,辯護人王飛在發表質證意見期間,再次被田凌審判長打斷,提示“精煉高效發言”,王飛回應說:“我質證的方式就是這樣的,我滿足不了你的質證方式,要不你來坐這兒給當事人辯護?”
王飛繼續發言,可沒說幾句,就被田凌直接敲法槌,說:“王飛律師,本庭提示你根據辦案證據量平衡各辯護人發言時間,請你10分鐘內質證,你沒有分類質證,沒有歸納概括,而且有推斷評論,書面意見可以向本庭提交。”
王飛說:“那條法律規定我不能一條一條質證,那條法律讓我歸納質證?”
田凌說:“王飛律師,請你繼續質證,高效質證。
被告人付廷偉突然說:“高效質證,就應該通知證人出庭,兩分鐘就能解決。”
田凌讓法警將被告人付廷偉擡出法庭。
這時,旁聽席出現混亂,一名紅衣女子擡起手,倒豎拇指。
她的這一舉動,剛好被法庭注意到。
審判長田凌說:“我們剛剛發現有旁聽人員對法庭做侮辱性手勢,法警收集證據,以便後續做出處理。”
我們都知道,豎大拇指,是表示自己對某句話或是某件事之激賞,這是最常用的手勢,表示誇獎和讚許。反之,倒豎大拇指,是對某人或某事表示很差勁。
田凌審判長的審案能力差不差勁我不知道,但她在庭審中的指揮和應變能力,確實不敢恭維。
在今天上午的庭審中,面對辯護人強烈要求當庭播放被告人吳海燕,被以取保進行誘供、以抓她孩子進行威脅的同步錄音錄像時,田凌表現出一絲絲慌亂,在明確不同意播放的同時,語無倫次,反覆幾次都說不全起訴書指控的罪名,辯護人據此質疑:“審判長,你到現在連罪名都還弄不清楚?”
田凌以該部分舉證質證結束,上午的庭審被迫於10點36分提前休庭。
有讀者在昨天的文章下面留言,稱田凌法官此前在鄉鎮負責審理離婚類案件,後來才審理刑事案件,因此懷疑其審理刑事案件的能力。
不過,我在涪陵法院官微上,查詢到一篇關於田凌的文章。該文稱,田凌是21年資深法官,每年辦理刑事案件超過100件。
這篇文章還提到,田凌法官用5天時間,就審結了重慶首例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實施詐騙案。涪陵檢察院2020年2月13日起訴,田凌法官“一天內數次催促執行機關及時執行逮捕,與公訴機關協商情節認定、量刑調整,針對案件情況製作受案報告等,聯繫調試遠程視頻設備,與看守所協調疫情期間提解出所參加庭審事宜,還要全面閱卷,覈查證據材料,草擬裁判文書……”
最後,該案在5天后的2月18日視頻庭審當庭宣判。
也就是說,沒有開庭,判決書就準備好了。我們的人民法官田凌,不愧是“最美巾幗奮鬥者”。
付廷祥這起發回重審的案件,跨越五年、四次變更起訴、前後更換六個合議庭,最後落到田凌法官手上,可能是領導們決策後最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