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爛醉摔倒頸骨折拖一晚喪命 男「只顧玩電腦」判刑
新北市潘姓女子2014年12月在謝姓男友租屋處喝酒後跌倒,謝男卻只顧着玩電腦,隔日才發現躺在牀上的女友已無氣息;新北地院法官認定他過失致人於死,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當天潘女、謝男喝下大雕人蔘龜鹿藥酒、蔘茸藥酒共4瓶,潘女呈現重度酩酊狀態(死亡後血液檢出酒精43 1mg/dl,即0.210%,尿液檢出酒精422 mg/dl),因而導致意識不清、重心不穩、行動受影響,在謝男租屋處跌倒,造成右枕部和頂部有頭皮下出血及第一頸椎脫臼及第五椎骨折。
不過,謝男在房間內着玩電腦,放任女友躺臥牀上而傷勢惡化,翌日上午6時許發現女友已無氣息,趕緊打電話給潘母,等潘母到場後纔打119求救,但仍回天乏術。
法官認爲,謝、潘共處於3.6坪狹小房間中,除謝男外沒有人知道潘女酒精過量且跌倒受傷,謝對潘負有保證人的地位,他不但沒有注意對方身體狀況,也沒有在第一時間將潘女送醫急救,明顯觸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因此判刑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