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喝醉遭性侵…Line「1個字」痛罵 他回「對不起」被判3年半

江姓男子女模酒醉趁機性侵,完事後還幫她穿回衣服假裝沒發生任何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苑瑜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江姓男子性侵酒醉女模小美化名)遭控乘機性交罪,卻辯稱是合意性交;不過女模因傳LINE一字國罵給江,而他則回「對不起」還解釋好多句。臺北地院審理認定江男性侵,判處他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江男於2016年7月9日和陳女、江女及小美飲酒狂歡,到了隔日,4人回到小美位於臺北市信義區的住處繼續幹杯,喝到最後只剩江男是清醒的,他竟趁其他人都不勝酒力陷入昏睡時,抱小美上樓脫衣性侵,完事後還幫她穿回衣服,佯裝若無其事的樣子,再將另2名女子叫醒一同離開住處。

法院審理,江男辯稱是合意性交,「我們就有親吻、擁抱等親密動作,我還有撫摸她胸部,當下她抱着我,大約半小時後,我問她是否要上樓,她點頭並舉手讓我抱到樓中樓的上層,之後在牀上繼續做愛撫的動作,她有摸我的性器官,還有幫我口交。」他還提到,性交完想用手機拍照但對方不肯。

法院調查,小美酒醒後傳LINE給江男一個「幹」字,而江男想和她通話卻被拒絕,只好回傳「對不起」、「我很後悔」、「妳把我當朋友我還這樣」,小美則繼續回覆「你拍照是怎樣」、「你有射在裡面嗎」等語。

法官認爲,江男被小美罵卻沒有反駁,反而一再道歉,甚至說「如果見一次就讓妳們打一次」、「我絕不會說出今天的事因爲我很後悔」、「我也沒臉再見妳們了」等語。由此可見,若2人是合意性交,江男就不必道歉,法官因此認定他趁小美酒醉乘機性交,判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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