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刮刮樂中3000萬 母缺錢整型怒告:是我授權她買的
美國紐約1名22歲女子琳薩(Linza Ford)2012年底購買一張刮刮樂,幸運中獎100萬美金,相當臺幣3200萬元,原想分爲20年慢慢領取,但52歲母親芭芭拉(Barbara Quiles)不滿表示,當初是她「授權」女兒購買,自己纔是得獎人,爲此兩人爭訟多年,近日才同意和解。
據《紐約每日郵報》報導,琳薩2012年12月底購買一張刮刮樂彩券,意外獲得100萬美金(相當臺幣3200萬元),原想把獎金拿來繳學費和保險費,但母親芭芭拉不滿女兒獨享獎金,表示當初是自己「授權」她購買,獎金應該歸她所有。
母女倆的獎金之爭一觸即發,還鬧上法院,女兒控告母親挪用部分獎金,拿去整形、整牙兼縮胸,導致自己沒錢繳學費,但芭芭拉反擊,表示琳薩趁着自己生病去領獎,還把錢佔爲己有。紐約布魯克林法院受理後,法官馬丁(Martin Solomon)決定將這筆錢暫時凍結,母女倆都無法使用。
該案經過長達一整年的訴訟後,最後這對母女終於在本週同意和解,雙方決定和平處理獎金,但採用何種分配方式並未對外公開。新聞曝光後,網友也直呼「一人一半不就好了」、「親母女也要明算帳啊」、「談錢果然傷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