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借款事實、侵佔他人房產,持續8年的虛假訴訟案被糾正

捏造借款事實打假官司

只爲侵佔他人房產

廣東:兩級檢察院接續監督

持續8年的虛假訴訟案被糾正

經檢察機關接續運用再審檢察建議、提請抗訴等方式依法監督,一起持續8年的虛假訴訟案件被糾正。日前,法院判決撤銷了原審判決,當事人阿昊和阿杰也迎來了期盼已久的公正。

爲維持企業經營借高利貸

簽下虛假收據導致房產被拍賣

阿昊和阿杰是做專用設備製造生意的。2011年,因爲經營陷入困境,在急需資金週轉的情況下,阿昊開始向阿言、阿劍等人借高利貸,月利率在7%至8%之間。2011年9月至2014年11月,阿昊、阿杰多次向阿言、阿劍借款,共收到二人現金及轉賬330餘萬元。借款過程中,阿言不斷通過以貸還貸和提高利息的方式壘高阿昊的債務,導致阿昊還款愈發困難。這期間,阿昊一直在償還本金及利息,還款金額已達到738萬元。

2014年5月,阿昊、阿杰再次向阿言借款50萬元後,阿言指使其妻侄阿勇與阿昊、阿杰重新簽訂了300萬元的借款協議,其中50萬元爲借款本金,其餘250萬元是多次借款累計的高額利息,並要求阿昊抵押房產作爲擔保。在阿勇的脅迫下,阿昊、阿杰只好出具了一張300萬元的收據,並將阿昊名下一處房屋做了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爲阿勇。

2016年5月,阿勇在阿言的指使下向法院起訴,要求阿昊、阿杰償還借款300萬元及利息,並請求對抵押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

通過捏造事實和提供虛假證詞,憑藉借款合同、收據等書面證據,阿勇獲得了法院的支持。判決生效後,該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阿昊的房屋被拍賣。

初次監督,再審檢察建議未被採納

2020年8月,在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被駁回後,走投無路的阿昊和阿杰向東莞市檢察院申請監督。彼時,阿言、阿劍、阿勇等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刑事立案,相關案件正在審查起訴階段。

東莞市檢察院民事檢察官在承辦阿昊和阿杰申請監督案後,立即展開深入調查,三次詢問阿言、阿勇等人,對阿勇主張的資金來源、出借方式等仔細覈查。經調查,承辦檢察官發現,阿勇在刑事案件中的供述與在民事訴訟中的證言存在多處矛盾。進一步詢問阿勇後,阿勇承認他並不清楚300萬元借款是如何形成的,他只是聽從阿言的指揮與阿昊、阿杰簽訂了300萬元的借款協議,雖然50萬元是從自己的銀行卡轉給阿昊的,但那張銀行卡一直是阿言在使用。檢察官調查發現,阿勇沒有固定工作和穩定收入,不具備出借大額資金的能力。

隨後,通過深入覈查資金流水,承辦檢察官確認在300萬元借款糾紛案中,有250萬元是阿言指使阿勇虛構的,目的就是侵佔阿昊名下的房產。

鑑於上述證據已經固定,雖然刑事案件仍未有處理結果,但阿勇訴阿昊民間借貸糾紛的民事判決認定事實確有錯誤,應當予以糾正。於是,東莞市檢察院就該案向法院發出了再審檢察建議。法院審查後,認爲該案涉及刑事案件,且刑事案件尚未宣判,法律事實尚未明確,對再審檢察建議不予採納。

跟進監督

成功撤銷虛假訴訟原判決

2022年10月,東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刑事判決,認定阿勇、阿言串通,讓阿勇和阿昊簽訂新的借款合同,捏造新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借用合法民事程序,掩蓋阿言等人高利放貸的事實,致使法院基於捏造的事實作出裁判文書,且案件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阿勇、阿言的行爲構成虛假訴訟罪,情節嚴重,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三年。

雖然阿勇和阿言被判刑,但錯誤的民事裁判仍未得到糾正,阿昊遂向東莞市檢察院申請跟進監督。該院經審查後,向廣東省檢察院提請抗訴,獲得省檢察院支持。

在檢察機關的接續監督下,今年2月20日,東莞市中級法院撤銷了原審判決。3月28日,阿昊持該判決向東莞市第三法院申請啓動執行迴轉程序。目前,相關程序正在進行中。

(文中涉案人物均爲化名)

(檢察日報 韋磊 房於琪 鍾劍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