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造醬油」黃豆總氮量未達標! 3產品標示不實遭罰12萬

▲「釀造醬油黃豆氮量未達標!3產品標示不符遭罰12萬。(圖/醬油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醬油是國人日常烹飪常用的調味品,爲了確保食用安全,食藥署公佈「108年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共針對國內75家將由製造業從源頭進行稽查,有3件成品標示不符規定,總共裁罰12萬元。

食藥署中區區中心簡任秘書林炎英表示,此次專案於108年9月至10月執行,總計查覈產品標示201件,抽驗醬油成品117件,分別檢驗防腐劑、3-單氯丙二醇總氮量,另抽驗19件焦糖色素檢驗4-甲基咪唑,共有3件標示不符規定,已全數裁罰完成,業者輔導後,皆完成改標。

依據食藥署公佈資料,3件標示不合格的醬油,分別爲臺南市合利醬園的「合陳年醬油」、高雄市協美醬油工廠的「黑豆醬油」以及屏東縣新豐食品園的「新豐純釀醬油」。

▲「108年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中,有3件產品因標示不實遭開罰。(圖/食藥署提供)

林炎英表示,陳年醬油與純釀醬油,都屬於「釀造醬油」,產品中每100c.c.的黃豆總氮量應爲0.8克,但這兩間業者卻分別只檢出0.3克與0.1克,標示中不得使用釀造字句因涉嫌標示不實,已分別由臺南市與屏東縣衛生局處4萬元罰鍰。

至於協美醬油工廠生產的「黑豆醬油」,則是在檢驗時被驗出防腐劑「苯甲酸」,但在外包裝上卻未如實揭露,亦因涉嫌標示不實,遭高雄市衛生局裁罰4萬元。廠內庫存的90瓶醬油,在輔導後已重新貼標

此次食藥署除稽查醬油產品外,也逐一訪查75家業者是否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在稽查過程中,有33家違規,違規項目分別爲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櫃專冊管理與重複檢核廠區環境應加強清潔及從業人員未依規定辦理年度體檢等,經衛生局要求限期改正,32家已複查合格,1家複查時已歇業

▼食藥署於108年9月至10月執行「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