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慣老闆A了嗎?國慶連假出勤 新北勞工局教你這樣算薪水

國慶日將至,新北勞工局提醒民衆注意自身權益。(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國慶日將至,部分民衆當天仍需上班,新北市勞工局就提醒,當天依法僱主應給假並給薪,提醒民衆注意自身權益。

勞工局說, 10月10日國慶日爲法定休假日,僱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應由勞僱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若僱主徵得勞工同意於國慶日出勤,月薪制勞工應加給 1 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

勞工局表示,若民衆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即「見紅就休」,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實施8周彈性工時的前提下,可將9月23日(週六)的休息日調移至10月9日(週一)實施,形成10月7日至10日的4天國慶連假。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違反規定,依勞動基準法可處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佈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呼籲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民衆若發現事業單位不守勞基法亦可檢舉。

勞工局提供民衆月薪制勞工於連假期間出勤,加班費倍率計算:

一、10月7日及9日爲休息日出勤,當日出勤前2小時內,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⅓倍,出勤第3至8小時者,每小時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1⅔倍。

二、10月8日爲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且僱主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

三、10月10日爲法定休假日出勤,僱主除了照常計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1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