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出招 5月起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內政部表示,本案因攸關租賃承租人權益,且 是爲了保障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的合法權益,防止出租人以不當手段限制或阻止承租人申請補助,是每年度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以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重要政策的配套措施,更是落實居住正義重要事項,「具急迫性且情況特殊」,因此預告期僅20日。

換言之,最快5月起,房東即無法於定型化契約中要求房客不得申請租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