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燒炭輕生 永康警苦勸即時阻止
▲臺南市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警員吳明晉、張志和,苦勸即時阻止男子尋短。(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警員吳明晉、張志和執行,執行夜間巡邏勤務時,在永康區自強路926號前發現1名年約30歲林姓男子,欲在車內燒炭自殺,員警經陪伴開導近1小時,才讓林男心情平緩,並通知林男朋友前來協助勸導,成功阻止憾事發生。
警方說,4日深夜11時50分許,警員吳明晉、張志和接獲民衆報案,在永康區自強路926號前道路停放1輛自小客車,車內有人但行跡可疑,希望警方協助瞭解。
吳、張2員趕赴現場後,發現是1名男子坐在駕駛座上,神情茫然,且猛然發現駕駛座旁竟放着木炭,趕緊請男子下車並關心其狀況,林男表示他因朋友借貸時幫忙做擔保,結果現在惹債上身,覺得自己辛苦賺的錢都付諸流水,所以一時想不開,買好木炭後打算在車內燒炭自殺。
員警聽聞後趕緊安撫林男,告訴他自殺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把問題留給家人,應該要勇敢面對,並先尋求司法協助。經1小時的耐心傾聽與勸導,林男終於敞開心胸,但怕家人擔心,所以通知朋友到場陪同林男返家休息。
吳、張2員執勤認真,能立即發現異樣,並秉持同理心開導協助,即時阻止可能的憾事發生,成功挽回一條寶貴生命,永康分局長張榮興表示肯定,並立即提出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