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搏命「跨軌道爬月臺」全被拍 臺鐵報警:最重罰10萬元

▲男子爲搭乘對面月臺的區間車,直接跨過軌道爬上對面月臺,全被拍下。(圖/翻攝靠北臺鐵臉書)

記者蔡亞樺/臺北報導

臺鐵臺中火車站昨有一名男子爲了要到對向月臺,縱身跳下直接跨越軌道,再爬上月臺,1分鐘後普悠瑪列車就進站,讓候車旅客驚呼不已,危險行爲也被其他旅客拍下。臺鐵公司已調閱留存相關畫面,並通報路警單位咎責,依「鐵路法」規定,情節重大者將處5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有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臺鐵」上傳一段短片,並指出9月22日上午9時55分,臺中火車站有1名男子,爲了方便直接跳下月臺,跨過軌道跳上對面月臺,之後搭上對面的區間車。

影片中還聽到旅客驚呼,「好誇張」。該民衆表示,過程中很多旅客看到,但沒見臺鐵人員吹哨阻止,且該男子跨過軌道、跳上月臺後約1分鐘,就有普悠瑪進站。

對此臺鐵公司迴應,經查當時南下111列車自1月臺B側開出後,一名男性自2月臺A側跳下軌道,跨軌後自行爬上1月臺B側,跨軌過程約18秒;3分鐘後北上162次進入2月臺A側辦客。

臺鐵公司表示,該男子跨軌時,第1月臺值班運轉員正於A側執行南下3187次列車監視並準備開車,視線被行車室阻擋,無法察覺此件違規事件,所幸當日有熱心目擊旅客告知站方人員,站方已調閱留存相關畫面,並通報路警單位協助追查咎責。

依據「鐵路法」第57條第二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衆通行之處所通行。前項情形,如影響鐵路行車安全,情節重大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臺鐵公司指出,站區內月臺側均有明顯相關警語標示,告知民衆相關法源與罰則,鄭重呼籲民衆進站乘車應留意安全,勿恣意危險行爲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