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熱情幫找房 女傻傻邀進房遭性侵毆打險死

一名女子與男網友相約在住處討論租房事宜,卻遭到對方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女子小花化名)與網友相約在住處討論租房的細節,沒想到對方竟圖謀不軌,強行指侵得逞,甚至在小花躲到廁所時,以勒方式拖行到陽臺施暴,回想起恐怖際遇,她一度以爲自己要死了。刑事部分審判4年6月徒刑,仍在上訴中;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判賠60萬合理,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花主張被告爲網友關係,2019年10月間男網友得知她要找房,兩人相約在她的住處見面討論細節,沒想到卻引狼入室;小花控訴,男網友先把她強壓在牀上,指侵得逞,再趁她逃跑至廁所時,強行拖拉她,因她大聲呼救對方纔落跑。

小花怒指,她被男網友性侵後,產生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羣,縱使搬家後仍對住處環境高度緊張,也因此出現焦慮等精神問題,做出輕生的舉動,因此向法院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

然而,男網友在審理期間,自始至終均否認有做出妨害性自主的行爲,自稱他在同年7月纔開刀,需要使用柺杖纔可以行走,當時的身體狀況無法對其有強制性交的行爲,更指控小花有說可以有親密行爲,他在小花呼救時是怕吵到鄰居才離去,並非落跑。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參酌此案刑事判決,認定男網友曾強拉小花進房間不爭事實,同時認定小花在刑事偵查與審理時的證述均一致,此外,法官還發現,監視器畫面中拍攝到小花曾大叫「拜託幫我」、「有變態」等語,下一秒即下半身裸露衝出房門,再參酌小花所提供的房內照片可見,牀單上有撕裂的痕跡以及醫院驗傷單等,因此不採信男網友的說法。民事部分判賠60萬元,可上訴;刑事部分依強制性交罪,二審判4年6月徒刑,仍在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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