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查賄羈押12人 半數選區淪陷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表示,選舉雖然結束,查賄尚未終止。(檢方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九合一選舉期間,南投縣包括縣議員、代表候選人及樁腳等12人,因涉及賄選被羈押禁見;在全縣議員8選區中,第一、二、四、五選區都有議員候選人涉及賄選,將來如果當選人被判決當選無效,缺額將從該選區落選頭開始遞補。

本屆縣議員選舉時,南投縣第一選區(南投市、名間鄉,應選10席),因爲當選的議員涉及賄選被判決當選無效等因素,竟然從落選頭陸續遞補3名議員,因此被戲稱「選不上也補得到」。此次縣議員選舉,查賄團隊雷厲風行,第一選區就有多名議員候選人或樁腳涉賄選被查獲後,經法院裁定羈押或交保等強制處分,對選舉買票、賣票產生嚇阻作用。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俊毅指出,今年九合一選舉已有縣議員候選人1人、縣議員候選人父親1人、鄉鎮市民代表候選人3人及樁腳7人,共12人因涉嫌投票行賄遭羈押禁見,還有1名被諭知交保的議員候選人當選;查賄團隊在選舉過後,仍持續嚴查賄選,向上追溯行賄金錢源頭,行賄者即使當選,檢方也會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李俊毅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條規定,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候選人,都可以當選人爲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30日內,向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至於檢方偵查中,與縣議員第一、二、四、五選區選舉有關的賄選案件,是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仍視偵查事證而定。

南投縣選委會表示,雖然各議員選區傳出賄選案,還有涉嫌賄選者當選,但在法院未判決確定前,仍將依法於12月2日公告當選人名單;將來如當選人被判決當選無效確定,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