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是超越憲法的機構?民衆釋憲「土地稅法」成功仍無法退稅
臺南市善化區蘇姓民衆釋憲成功仍無法獲退稅,財稅局新營分局說明原因。(臺南市財稅局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善化區蘇姓民衆因472平方公尺土地被畫爲道路用地而被課徵20多萬元土地增值稅,他不滿因非都市用地而無法免增,奔走9年申請釋憲,2019年終獲大法官釋憲說明土增稅39條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蘇男至今卻只獲部分退稅,痛陳「釋憲成功也沒用」,臺南市財稅局19日迴應,尚在審理中並未拒絕退稅。
蘇男是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政策及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在善化老家有筆472平方公尺土地,全被畫爲12米以上交通用地,不但失去使用價值,還要被課徵20多萬的土增稅。
他找資料得知都市土地若被畫爲12米以上交通用地,可免課稅,但非都市土地卻需課稅,認爲不公平槓上財政部,並申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2019年做出釋憲說明,同意土增稅39條違憲,要求主管機關2年內檢討修法。
臺南市政府自釋憲後,只退給蘇男522平方公尺的土增稅共17多萬元,剩下50平方公尺的3萬課稅卻不退還,讓他痛陳「釋憲成功也沒用」,臺南市政府如同是「超越憲法的機構」。
臺南市財稅局表示,臺南市已按照全臺最寬的規則覈准退稅,釋憲案通過後,臺南市只要道路有開通,就準免稅,尚未開通的土地,比照舊臺南縣政府法規,只要有畫定作12米以上道路,仍與免稅。
財稅局說明,蘇男擁有50平方公尺土地的退稅爭議,因非都市交通用地使用多元,牽涉細節較多,善化區公所仍在鑑界,財稅局已向善化區公所發文3次催審覈速度,尚在審覈並非不予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