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冒名攬工作 還反告呱吉、中指通妨害自由 北檢不起訴

一名盧姓男子去年以YouTuber「中指通」名義對外承攬工作,中指通王姓經紀人向盧佯稱欲商談代言並相約碰面,盧到場後,中指通和呱吉共5人上前與盧交涉。盧認爲,當時有十人包圍他,提告5人涉犯強制及恐嚇等罪嫌,臺北地檢署今偵結,因罪嫌不足,全案獲不起訴處分。

全案源於,盧盜用中指通名義對外承攬工作,王女上網發現後,聯繫盧並佯稱欲商談代言產品,與盧約在臺北市松山區某連鎖咖啡店碰面。中指通、呱吉、王女、劉女及黃上前與盧交涉,盧下跪並磕頭自打巴掌。

事後,盧認爲,案發時共有10人包圍他,他心生畏懼,妨害他自由離開的權利,提告呱吉等5人涉犯刑法強制及恐嚇等罪嫌。

檢方偵辦時,被告5人否認有盧指控的犯行。呱吉辯稱,他具法律背景且有類似經歷,王請他到現場協助,當時盧情緒激動,沒有聽到有任何人說要下跪或自殘等語;中指通則辯稱,盧在外盜用他的名義,才邀約商談,希望盧不要再有這樣的行爲。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檢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時現場並沒有10人包圍盧,與盧所稱不符,因監視器無錄音功能,盧也未提供相關證據,難僅憑盧的指訴將中指通等5人入罪。檢方認定,本案爲雙方溝通不良所致的誤會,因罪嫌尚有不足,全案獲不起訴處分。

呱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