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不到兒子!王文洋告呂安妮 妨害自由罪證不足不起訴
▲呂安妮被告妨害兒子的自由,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與前女友呂安妮的官司鬧得滿城風雨,王文洋因無法與兒子連繫,思子心切的他認爲兒子受到呂安妮限制行動,並剝奪受教權,因此提告妨害自由。臺北地檢署爲此傳喚2人的兒子王銓勵,由於先前雙方已有共識讓王銓勵赴英國就讀,經檢方進一步訊問後,依照罪證不足將呂安妮不起訴處分。
王文洋於2017年9月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呂安妮分手,卻因此完全無法與兒子王銓勵聯繫,就連幫兒子申請英國知名大學就學許可後,也不見兒子入學,思子心切的王文洋懷疑,兒子被呂安妮限制行動,因此提告妨害自由及剝奪受教權,並另提起民事「交付子女」告訴。
臺北地檢署日前傳喚王文洋,其委託律師表示,王文洋之所以提告,僅是爲了確認孩子的安全,並且讓孩子順利出國讀書,若能確認,將不會追究妨害自由公訴罪部分。
10月16日檢方傳喚呂安妮與兒子王銓勵,根據瞭解,王銓勵曾向檢方表示,不清楚父親爲何要提起告訴,母親也未妨害他的自由。另民事部分,雙方已達成共識,王銓勵將赴英國倫敦帝國大學理工系就讀,成爲父親的學弟,因此這部分王文洋將撤回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