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私吞7萬放抽屜送辦 還記300筆個資
▲27歲邱姓員警受理民衆拾獲裝有7萬餘元現金的皮夾,竟侵吞款項。(圖/記者唐詠絮攝,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和美警分局1名邱姓員警(27歲)將民衆撿到的7萬元現金收到自己抽屜未依規定辦理,被依侵佔、僞造文書,以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荒誕的行徑還不只如此,還被爆出他在2年前就疑似在路上發現一名美女騎士,記下車牌號碼狂查300筆個資,遭到調查,被記大過處分。
據瞭解,邱員於2018年10月從新竹縣調派到和美警分局後,現任局長金秋華纔剛到任不久,警政督察系統定期稽覈發現不尋常而主動調查,發現他有4筆個資查詢用途書寫說明簡陋,開始深入追查,從他記下的300筆個資中,竟有高達70多筆始終無法交代清楚,事後發現他沒有將這些個資泄密也沒有作爲其他不法用途,以違反個資法規定將他記大過處分,並將前任分局長記申誡一支、所長記過、副所長記2支申誡,全部連坐處分。
▲27歲邱姓員警受理民衆拾獲裝有7萬餘元現金的皮夾,竟侵吞款項。(報案示意圖/記者唐詠絮攝,下同)
2日金秋華對邱員侵佔7萬元案件親上火線說明,白姓民衆2020年7月間在和美鎮一處路口撿到皮夾一個,裡面裝有7萬多元的現金,隨即將皮夾拿到和美派出所報案,由值班邱姓警員理,不料,邱員未依受理拾得物品規定辦理。
白姓民衆隔天再至該所請邱員開立收據,邱員仍未依規定登入拾得物系統開立收據,反而自行製作收據交由白姓民衆,並將皮夾放置邱員個人辦公桌抽屜內保管,未陳報及進行公告程序。
白姓民衆6個月後發覺有異,2月間洽詢該案後續辦理情形,一查才發現邱員未依規定受理。警方調查相關事證後,2月25日依侵佔、僞造文書以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邱姓員警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至於裝有7萬餘元現金的皮夾,則是於2月9日依拾得物系統規定開立收據交由白姓民衆,並進行公告程序,如今邱員也調職到警備隊,靜待檢方進一步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