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新政:貸款年限放寬至退休後延長10年

新京報訊 8月29日,“南京發佈”官方公衆號披露,南京公積金貸款政策進一步放鬆,涉及公積金的使用年限、首套房認定標準、貸款次數等多個方面。

具體來看,上述通知提出,延長貸款使用年限,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滿5年,公積金貸款年限由退休後延長5年放寬至退休後延長10年;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已婚的,可貸年限按照申請人夫妻中可貸年限長的計算,不再區分主款人或配偶。

通知還明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和商業貸款認定標準統一,也就是公積金貸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認定條件由商業銀行來決定。對於組合貸款,商貸認定是首套,公積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來執行。

與此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按照貸款時認定的房產套數計算,不再查驗歷史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取消“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對於首套房人均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的限制。不過,房屋仍存在未結消公積金貸款,不允許再進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政策繼續執行。

此外,多子女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取消首次首套限制關於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以前貸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萬元一人、120萬元一戶,現已取消首次首套限制。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