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轉運站BOT案新壽昨密會市府延工期?公運處駁:是協調會

臺北前市長柯文哲任內與新光人壽簽訂的南港轉運站BOT案,必須明年底完工啓用。圖/北市交通局提供

臺北前市長柯文哲任內與新光人壽簽訂的南港轉運站BOT案,上月遭指工期延宕,議員今再爆,市府昨與新壽開協調會「喬修約」,未來恐籤同意展延246天工期的不平等條約,另指政風處稱將相關卷證送司法機關,若檢方認定涉不法,昨密談就是「縱容犯罪」。市府迴應,新壽就該案依合約規定申請展延,雙方召開協調會,並非密會。

林延鳳說,公運處2月要求提交南港展覽館案的「原興建期限之預定進度」,新壽卻不理,她5月7日質詢踢爆工程進度遲延,合約營運期限僅剩1年多,19樓鋼構僅蓋7層,工地圍籬2029年纔要完工,結果隔天新壽便向公運處提送工期展延申請,直至5月31才提送進度表,甚至要求公運處連同工期展延申請一併召開協調委員會。

她不滿公運處,用公務預算聘請專家學者於本月給予如何縮短工期使如期履約的建議,更召開協調委員會討論是否要讓新壽展延該案246天,目前市府已同意85天將「免計罰」,她質疑有放水之嫌。

林延鳳也發現,政風處訪談公運處相關人員,回覆議會的初步調查結果,用詞不稱此爲合法,也不願背書,認爲「契約未做調整前,新壽仍應依契約履行」,政風處「將續就本案進行必要之查證研析,俟並將綜整查證情形與檢附相關卷資,報送司法機關偵參」。

公運處澄清,新壽曾就「臺北市南港轉運站興建營運移轉案」申請履約展延,但所提方案未獲北市府同意,因此全案進入契約的履約爭議程序處理。依促參範本、該案契約規定,促參案件履約爭議處理程序是先「協商」、再「協調」,該案由新壽提出並於去年10月5日召開協商會議,雙方對展延方案無共識,再交由「協調會」協調。

公運處表示,協調委員會由雙方各推3名、共推1名,共7名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協助雙方處理契約爭議事項;6月26日即雙方依照契約所召開協調會,非屬密會。

另外,公運處已行文要求新壽修正「原興建期限之預定進度」,也重申完成修正覈定前,應依原投資執行計劃書所訂期程辦理履約管理,如工作項目有進度落後情形,公運處將依契約要求新壽提出趕工計劃,若延後完工,將依契約按日計罰。

公運處說,基於BOT案涉及公共利益,在目前工程市場缺工缺料的大環境下,爲降低可能的工程進度落後風險,公運處主動邀集具結構及建築專業的外部專家學者提供諮詢,盼公共建設如期如質完成,開放使用;強調市府會落實該案履約管理,要求新壽依契約積極辦理,確保市府及市民權益。

民進黨北市議員林延鳳。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曾學仁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