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7月1日起落實“認房不認貸”

6月18日,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爲貫徹落實“認房不認貸”政策,將對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進行優化。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購房所在地購買唯一住房的,執行住房公積金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住房公積金二套住房貸款政策。不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在全國範圍內已使用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上述新政策於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