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離岸風機劃設區大不同 漁民嘆:同島不同命

去年7月風電公司作業平臺拖船在9艘臺中籍漁船護航下,欲強行進入雲林四湖外海淺灘進行海底電纜鋪設作業,漁民李平順、李凱文父子發現後駕船阻擋。(本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7月23日公佈「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中,規劃可開發的「綠燈區」及不建議開發的「紅燈區」,其中基隆外海的「北方三島漁場」因漁獲及海洋資源豐富而被劃爲紅燈區,漁民不滿表示,北方三島可以被劃爲高度敏感區,但西半部沿海幾乎都沒有,「難道真的是同島不同命?」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表示,除了北方三島,臺灣西海岸包括澎湖周邊8海浬內、水深30公尺以內的區域都應該劃入高敏感區,以杜絕申建離岸風電的可能性,既保護近海生態,也爲近沿海小型船筏的漁業保留一線生機。

李平順指出,包括雲林近沿海在內,所有的風場開發只要跟漁場有所重疊,開發業者有責任提出與漁業共存的風場設計,保障漁民在離岸風場海域內自由進出與捕撈作業的權利,但是北方三島已被劃設爲離岸風機禁建區,西半部沿海同樣有着豐富漁產,但命運卻不同,「難道真的是同島不同命?這到底是共存還是競爭?」

臺大人類學系副教授呂欣怡指出,海洋資源是全民的共有財,任何新的海域開發計劃,均應兼顧與尊重傳統海洋社羣的權益與智慧,對沿岸漁場的保護,不只保護了家計型漁業的維生資源,更是國家糧食安全部署不可缺的一環。

離岸風電不能重蹈舊有資源產業獨尊產值而犧牲周邊環境的搾取邏輯,必須落實「綠色能源」精神,讓自己成爲包容且永續的新時代產業,政府亦有責任督導業者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