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愛的枷鎖,女兒的牢籠:日本弒母分屍案兇手的獄中悔恨

左圖爲中文版《母愛的枷鎖,女兒的牢籠》,右圖爲日文原版《母という呪縛 娘という牢獄》。

▌本文爲《母愛的枷鎖,女兒的牢籠》(圓神,2024)書摘

編按:日本2018年3月滋賀縣守山市發生一起分屍案,當時31歲的桐生希,因不堪母親長年的壓力逼迫和學歷期待,殺害了母親後分屍遺棄而被捕。本書《母愛的枷鎖,女兒的牢籠》,爲桐生希入獄前後,新聞記者齊藤彩的探訪與採訪記錄,並且運用桐生希的家庭生活記錄、訊息與書信往來資料等,還原在悲劇發生之前的生活樣貌、以及透過訪問深入瞭解入獄後的心境。關於事件的前情,可參閱:〈日本「怪物毒親」殺母慘劇:學歷執念崩潰的教育虐待問題〉

下文中的粗體字,爲新聞記者齊藤彩。回答者爲看守所中的桐生希(在本書中,名字皆改爲化名「高崎明理」,已故母親也是用化名「高崎妙子」。不過當時事件發生時,日本新聞已有揭露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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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妳母親逼妳考醫學系,讓妳一直重考,那種生活妳受夠了對吧?

「對。」

—妳不想再被母親束縛監控了?

「對,是這樣沒錯。」

—妳在大津地方法院,聽完大西裁判長宣告判決後,心裡是怎麼想的?

「我把屍體肢解好,能丟的都當成可燃垃圾丟掉了,不能丟的也放到河畔藏起來了,所有證明我殺人的直接證據,都被我湮滅了。可是,警方不但認定是我下的手,甚至連我和母親多年來的心結,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彷彿他們一直在我身旁,看着整件事的前因後果。我感覺得出來他們是真的理解我的心態,尤其裁判長念出我行兇前的猶豫,還有我打算殺人的動機,分析得實在很透澈,我一度懷疑他們是不是有在我家裝監視器偷拍。還有,我從頭到尾不斷說謊,大西裁判長卻溫柔勸誡我,他說,『過去妳走在母親安排的路上,未來請好好面對自己的罪過,償完罪以後,走出妳自己的人生吧。』他不是我的家人,卻看穿我的謊言,理解我和母親過得有多痛苦。聽完他宣告判決,我知道他真的理解我。

—妳是不是以爲,沒有人理解妳們的親子關係?

「對,我以爲沒有人會懂,原來我錯了。我一直說謊不肯認罪,他還說出那麼溫暖的話來鼓勵我,我很感動。」

—那我再問妳一次,妳爲什麼願意承認自己殺害生母?

「聽完判決,我開始思考如何面對自己的罪過。判決沒有寫明母親的死因,警方推論的行兇手法有誤,我認爲坦承自己的犯行,坦承自己的罪過,也是一種懺悔的方法吧。我當時聽到判決就有意認罪了,只是還沒有那個勇氣。不過,判決宣告後父親來探望我,父親也知道我不可能無罪獲釋,我聽到那句話,心裡想的是,父親就算知道我弒親,也會接納我吧。這帶給我很大的勇氣,還有,父親找律師來大阪幫我辯護,那些律師只是外人,跟我相處的時間也不長,但他們努力幫我辯護,讓法官理解我和母親的痛苦,所以我告訴律師,大家爲我付出這麼多,我不坦白也說不過去。」

—這就是妳先跟我們坦承妳殺害生母的原因?

「對,就是這樣。」

日本的2018年滋賀縣守山分屍案,當時31歲的桐生希因不堪母親長年的壓力逼迫和學歷期待,殺害了母親後分屍遺棄而被捕。在今年法院宣判考量兇手的受虐情境,而將刑期減輕爲10年。

—妳父親知道妳認罪以後,他現在對妳的態度有改變嗎?

「他每個月都帶很多東西給我,讓我可以過得好一點,而且還會寫信來,或帶書本給我打發時間,總之對我的心理和生活都提供了很多的關照。」

—之前妳父親去大阪看守所探望妳,妳謝絕了探望是嗎?

「對,畢竟新冠疫情很嚴重,來到大阪這裡又挺遠的,開車來回就要四個小時吧。再加上受到疫情影響,接見時間只有十五分鐘,爲了這十五分鐘他要開四個小時的車,還要花油錢和過路費,我實在不忍心,所以我跟他說寫信來就好,當然寄信也要花錢,但跟開車比起來好歹便宜一些,這就是我謝絕探望的原因。」

—意思是,妳考量到父親的不便,才勸他不要來是嗎?

「對,每個月有寄信來,對我來說很足夠了。」

—妳父親知道妳殺害了母親,但他還是願意照顧妳,不離不棄,妳是怎麼想的?

「我很感激他,除了感激沒有其他念頭了,我真的沒想到,他還願意提供我無微不至的關照。剛纔父親作證時也說,如果我有找他商量,也許整件事的結果會不一樣吧,我心裡挺後悔的。」

—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妳現在的生活,也就是看守所的生活,妳之前在滋賀縣看守所都是住單人牢房對吧?

「對。」

—移送到大阪看守所以後,就到多人房了?

「對。」

—妳大學畢業,還做過護理師的工作,想必也是一個知書達禮的人。妳的獄友當中有些人只有中學畢業,還有犯毒癮的、連日文都說不好的,也有年紀大的人,總之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妳認識了那些人,有什麼感想呢?

「我會一點英文,有人拜託我幫忙翻譯,順便教她們漢字和信件的寫法,很多人不會寫文章,我也提供一點建議。」

—有些人連照料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有困難對吧?

「對,我就儘量幫她們。」

—即便犯罪入獄,妳還是有心幫助別人。

「對,是這樣沒錯。」

圖爲東京街頭示意圖,非當事人。 圖/美聯社

—當然,這改變不了妳殺害母親的事實,殺人就必須償罪。那妳現在還認爲,自己是一個毫無價值的人嗎?

「父親和高中時的恩師都還掛念着我,我也有朋友,其他獄友也會找我幫忙,或許我並不是一個毫無價值的人吧。」

—接下來妳得去監獄服刑一段時間,日後出獄,妳想過怎樣的生活?

「我想回到有父親的家,跟他一起生活。」

—妳在大津裁判所聽聞判決時,並沒有哭對吧?

「對。」

—一滴眼淚都沒流嘛。

「對。」

—那時候妳回答問題,甚至還有一種得意的神態。但妳現在落淚了。

「對。」

—爲什麼?

「隔了八個月再次見到父親,他受我連累來到這種地方,我真的很對不起他。高中時的恩師也來看我,我動手殺了自己親人,他們還是對我不離不棄,我很感激。我身邊有這麼多好人,我卻犯下了這樣的滔天大罪,實在後悔莫及。所以我也顧不得體面,忍不住落淚。」

—最後我再問妳,不管怎麼說,妳母親終究對妳寄予厚望對吧?

「對。」

—那妳現在對母親有什麼看法?

「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她道歉纔好,父親把葬禮都打點好,也有安一個佛壇弔唁祭拜,等我出獄後也想去掃墓,好好告訴她我有多愧疚。」

隔年一月二審宣告判決,明理的刑期減爲十年,檢方和律師也不再上訴,判決就這麼定讞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她道歉纔好,父親把葬禮都打點好,也有安一個佛壇弔唁祭拜,等我出獄後也想去掃墓,好好告訴她我有多愧疚。」圖爲東京高巖寺,示意圖,與本案情節無關。

《母愛的枷鎖,女兒的牢籠》

作者:齊藤彩

譯者:葉廷昭

出版社: 圓神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4/04/1

內容簡介:「我打倒怪物了,總算可以鬆一口氣……」2018年3月,滋賀縣守山市野洲川的河畔邊,找到一具沒有四肢和頭部的屍體。屍體嚴重腐敗,分不清是人類還是動物。經過警方搜查,發現那是當地一位58歲的婦女。婦女和丈夫分居20多年,有個31歲的女兒,母女倆一起生活。過去就讀升學名校的女兒,受到母親高壓脅迫,重考九年醫學系仍落榜,在看不到盡頭的重考生涯,身心受創,最後崩潰弒母。對女兒來說,母親是不可能掙脫的束縛,是囚禁她整個人生的牢籠。曾擔任司法記者的筆者,到獄中採訪女兒,透過30封書信交流,共同撰寫這部驚心動魄,最後卻讓人得到安慰與療愈的紀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