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聖挑糖注意10標示 食藥署提醒:市售「蠟瓶糖」都不合法
▲食藥署提醒目前國內無合法蠟瓶糖進口。(圖/翻攝微博)
文/中央社
萬聖不給糖就搗蛋,營養師提醒買糖應挑選標示完整,須明確有內容物名稱、營養標示等10項資訊,衛福部再次警告,臺灣無合法市售蠟瓶糖,呼籲勿在違規通路購買來路不明產品。
家長與孩童近年受到網路平臺傳播影響,中國零食在臺灣也吹起一陣跟風潮,其中「蠟瓶糖」流竄臺灣夜市及網購平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上午舉行萬聖節糖果標示攻略記者會,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提醒,臺灣近3年沒有蠟瓶糖相關邊境申報查驗,意味無合法市售產品。
林金富說,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市面販售、輸入的食品,必須在邊境申請輸入食品報驗,經食藥署受理、查驗合格後,纔可以輸入。臺灣夜市或網路平臺販售的蠟瓶糖涉嫌規避查驗,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呼籲民衆不要買沒有官方把關的糖果過萬聖節。
市售完整包裝的糖果應用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產品的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有效日期、營養標示等內容,及經衛生福利部公告事項,如標示食品過敏原等。
至於散裝販售的糖果,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業者,必須插牌或立牌標示,林金富說,即使是小包裝糖果都應該有明確標示,只是規定較簡易,僅須有品名、有效日期、國內負責廠商與電話、產地與過敏原,若家長不能確定成分,還是建議選購完整包裝糖果。
另外,臺北慈濟醫院營養科營養師侯沂錚表示,家長想選對糖果,陪伴孩子快樂過節,必須掌握3大關鍵,最重要的就是檢查糖果包裝完整度,與選擇標示清楚的產品,必須明確有內容物名稱、營養標示等資訊。
侯沂錚提到,糖果常見過敏原有芒果、乳製品、花生或芝麻等堅果類,第2原則就是留意過敏原標示;第3原則爲減少糖分攝取,以4至6歲孩童爲例,每天糖分攝取量不超過9顆方糖,家長可選擇糖果替代品,如原味果乾等,避免天天吃糖果,纔不會出現蛀牙、發育不良、增加體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