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上路 高雄囤房稅訂差別稅率

高雄市長陳其邁21日表示,爲了落實居住正義、兼顧租稅公平,希望透過提高多屋者房屋持有成本,遏止炒房投機行爲,此次針對「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法後,所增加稅收,將用於擴大辦理市民租金補貼,提供市民租屋協助。陳其邁指出,執行囤房稅所增加的稅收大概有3億元,將全部移爲做青年租金補貼,同時,高雄規劃興建社會住宅10,500戶,希望4~5年內完成,捷運住宅興建的地點,也考慮整個區域的均衡,目前推動的三棟包括亞灣、岡山與大寮,都在捷運站附近。

高雄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市府21日預告修正「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四條、第十三條」草案,針對高雄市非自住用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也就是所謂的「囤房稅」機制。陳勇勝指出,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的修正重點包括,高雄市非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單一稅率1.5%,調整爲對房屋所有權人,依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持有3戶以下,每戶按2.4%課徵,4戶以上,每戶按3.6%課徵。

至於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BOT公立學校學生宿舍、公同共有房屋、繼承取得的分別共有房屋、起造人待銷售房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及非營業用停車場房屋等非屬囤房性質房屋,另訂徵收率爲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