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議員陳科名收賄1717萬仍否認到底!共犯求緩刑 供出一切罪證
▲陳科名捲入貪污案,雖然他否認收賄,還是被收押禁見,且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圖/翻攝自Facebook/陳科名)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科名被指控收受建商賄賂,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地檢署日前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多路搜索,一共帶回24人(被告、證人)訊問,並對包含陳在內共5名被告羈押禁見;據瞭解,陳科名收受440萬元賄款,加上其餘自工程價款取回的不正利益共計1千7百多萬,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懷疑,有建商爲了加快取得建照的速度,透過民代居間向新北市政府官員遊說,疑似有行賄、收賄等行爲,13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處人員,分別前往搜索涉案人員以及公司。
起訴指出,製造公司的蔡怡辰於2012年間邀陳科名入股,雙方協議,只要陳利用議員身分談定建商發包工程給蔡的公司,土方清運工程,每立方米可拿20至50元,玄關門工程可拿工程總價的3%。
2013年至2017年間,7家建商與營造商請陳科名幫忙加速建照核發,陳遂向核發建照的工務局施壓,要求公文跑快一點,否則將刪減單位預算!後來陳再要求建商將土方清運等工程交由蔡男公司承包,並以此方式索取「服務代價」獲利1277萬2700元,另還向部分索賄440萬元。
檢方本月1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對陳、蔡兩人提起公訴,並沒收陳的不法所得,至於蔡的部分,因其認罪且有悔意,又供出重事證及其他共犯,建請法院依證人保護法予以緩刑。而其他涉案業者及建商則另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