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天金援洛杉磯影展得獎片遇疫情慘賠 怒控名導討2000萬
妙天禪師金援洛杉磯影展得獎片遇疫情慘賠,怒控名導討2000萬。(中時資料庫)
知名女導演曾禎拍攝爲弱勢發聲的電影《爲你存在的每一天》,獲得洛杉磯電影獎,但因上映前後制缺乏資金,曾向妙天禪師的投資的育樂公司借2000萬元,雙方約定未來票房收入做爲還款,未料影片纔剛上映,就受到新冠肺炎影響票房奇慘,曾禎因此無法還錢,妙天的投資公司爲此怒告曾禎及其公司,索回2000萬元,新北地院判審理後,認爲當初此筆款項爲借款,非投資款,因此判曾禎的公瑞升公司須全額歸還,曾禎個人無須負責。
根據判決書記載,瑞升公司負責人曾禎爲籌措電影「爲你存在的每一天」後製成本費用,曾透過友人介紹向妙天禪師尋求投資合作,雙方約定於108 年3 月6 日見面,獲得妙天禪師認同瑞升公司爲弱勢發聲的理念而拍片,並爽快答應投資2000 萬元資金。
曾禎得到妙天禪師親口承諾投資2000 萬元後,即通知合作廠商開始進行電影后制工作,妙天禪師也透過公司名義匯款2000 萬元,並對外發布新聞稿,表明因其非常認同爲弱勢發聲的電影,所以才伸手援助這齣電影,併爲此獲得好評以及名譽。
未料影片雖如期於臺灣上映,原計劃接續於大陸等地上映,卻遭遇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影視業大受打擊,導致影片血本無歸。
法院認爲,妙天所屬的美麗島育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確實匯2000萬元給瑞升公司,有無息借款期限一年的借據爲證,借據上也附註,若瑞升公司提早售出大陸電影版權,則以此收入先行還款。因此確認兩人有合意成立借貸關係。
但是曾禎答辯時認爲,當時該片獲得洛杉磯電影獎最佳劇情片,她爲了感念妙天,還在獎座上刻上悟覺妙天主席的名字,也拿出與妙天助理的對話澄清,「師父指示由師父個人的投資公司來補足剩餘的二千萬元資金」,表示這是投資拍片,而非借款,投資本有風險,因此不需全額歸還。
但法官認爲,借據已明確記載雙方間消費借貸之關係,而曾禎爲瑞升公司之法定代理人,不僅爲具有通常社會經驗與經營事業多年之專業人士,對於借貸與 投資兩者間之區別及應負之權利義務應清楚知悉,若無與原妙天達成借貸關,怎麼會代表瑞升公司借據上簽名。
法院最認定,瑞升公司必須給付妙天2000 萬元,自109 年4 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但曾禎和公司因資金短缺才求助,曾禎也把錢都用於後製影片,僅因新冠肺炎的影響始料未及,因此判曾禎個人無須負責,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