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閒聊問求職者生辰八字 北市勞動局開罰6萬元

▲若民衆求職時被要求提供個人隱私,可向勞動局檢舉。(示意圖/pexels)

文/中央社

臺北市勞動局今天(16日)表示,生辰八字等不是就業所需的資料屬於個人隱私,日前有公司面試時詢問求職者這些問題而被檢舉,勞動局查證屬實,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6萬元。

臺北市勞動局日前接獲民衆檢舉,指某行銷公司應徵行銷企劃時,要求面試者提供出生年月日之外,還詢問星座、生辰八字等與職務無關的個人隱私資料。

臺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蔡惠雅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表示,由於檢舉者提供證據明確,訪談雙方後確認公司的確有要求求職者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因此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

她指出,其他常見的就業隱私資料還包含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測、智力測驗、指紋、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劃等,若民衆求職時被要求提供,可準備截圖、錄音檔等證據,透過臺北市陳情繫統向勞動局檢舉。

蔡惠雅提醒僱主,即便大多數人願意提供,但求職者其實有權拒絕填寫出生日期、籍貫等,若強迫提供即有違法之虞,另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要求求職者提供良民證也涉及就業隱私,以此作爲錄取標準更可能有就業歧視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