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美容”變強迫高消費 美容店人員被判刑|青訴

以體驗“免費美容”爲誘餌引人進入美容店,用儀器使被害人皮膚變黑,再虛構皮膚內有毒素等恐嚇被害人接受所謂“清洗修復”或者祛斑服務等,強迫或者誘騙被害人支付高額費用或者貸款。

7月24日,廣州中級法院微信公號公佈了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此案被害人數高達70餘名,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已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法院以詐騙罪、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三十五萬元;判處其餘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同時追繳相應違法所得。

案情顯示,2018年至2022年期間,蔡某以其本人及妻子、兄弟等人的名義,先後註冊成立多家美容店,以涉世未深的青年男女爲目標,通過免費體驗、贈送禮品等藉口欺騙或以強拉硬拽的方式將被害人帶到店內,再以免費體驗誘騙被害人進行皮膚檢測,通過使用“美容膏”“導出儀”使被害人臉部皮膚變黑後,虛構被害人皮膚含有毒素,嚇唬被害人進行臉部清洗或祛斑、祛痘等“服務”,並故意隱瞞使用的精油、修復液等產品的數量和價格,根據被害人的消費能力隨意定價,要求支付高額費用。

當有被害人質疑免費體驗變成高額付費時,蔡某便通過恫嚇、糾纏等方式強迫被害人支付消費款;若被害人無力支付,則使用被害人手機在貸款平臺貸款支付消費款;被害人支付消費款後,還被要求籤訂《消費合同》,並在《消費合同》上註明“本人自願、清楚消費項目”等字樣。

經查明,蔡某旗下共有3名店長、10名美容師、2名派單經理及9名派單員等多名同夥,有組織地實施上述詐騙、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形成了以美容院爲平臺,以蔡某爲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爲非作惡、欺壓百姓,非法牟取鉅額利益,嚴重擾亂當地正常經濟、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統計,有70餘名被害人到公安機關報案,實際損失金額達90餘萬元,其中有一名被害人爲逃避侵害而跳窗摔致輕傷一級。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三十五萬元;判處其餘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同時追繳相應違法所得。

蔡某等8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介紹,本案被告人設立多家美容院作爲犯罪窩點,利用年輕人愛美但相關知識和社會經驗不足的特點,以體驗“免費美容”爲誘餌誘使被害人進入美容店,使用相關產品和儀器使被害人皮膚變黑,再虛構皮膚內有毒素等,利用被害人的愛美之心恐嚇被害人接受所謂“清洗修復”或者祛斑服務等,再“看人下菜”,以威脅、糾纏等方式或者欺騙手段,強迫或者誘騙被害人支付高額費用。被告人等通過上述話術、套路,有組織地實施詐騙及強迫交易犯罪,欺壓百姓,被害人數高達70餘名,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已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依法應予嚴懲。

此外,廣州法院還針對該案反映出的行業監管等方面的不足,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針對美容醫療行業開展定期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虛假宣傳、欺詐強迫消費等違法行爲,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法官提醒,在美容消費之餘要切實加強相應知識和常識的學習,避免被“套路”;遭遇此類犯罪侵害時要立即報警求助,在避免損失的同時也能有效阻止犯罪進一步發展、蔓延。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