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倒科技老董海削1億 美魔女「試探他愛不愛我」吐千萬獲緩刑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陳姓女子2011年至2017年與孟姓科技公司董事長交往,陸續以「父親等捐肝、母親要換心臟」等理由,向孟詐取1060萬元,孟男得知真相後提告,陳女認罪並吐錢,新北地院認爲她已展現悔意、彌補過錯,依詐欺罪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2年。

40多歲陳女自稱是珠寶商,2011年2月與60多歲、和妻子分居的孟男交往,塑造家裡很有錢的形象,甚至成立珠寶公司,讓孟男擔任股東,之後2人陸續金錢往來,孟借她2千萬元購買北市八德路二段房產。

判決指出,2014年12月,陳女表示母親心臟病發,要到大陸要換心,2016年2月又稱父親肝硬化,要等換肝,先後各詐得500萬元、310 萬元及250萬元,共計1,060 萬元。

孟男去年得知陳女滿口謊言後,委請律師假扣押獲准,並在陳女八德路住處發現一堆名牌服飾,包括愛馬仕包等,生活相當奢華,憤而提告。

陳女出庭時辯稱,因爲想要博取對方關心,「希望他不要跟我講他其他女友的事,也想要試探他還愛不愛我,我沒有要詐欺的意思,我只是隨口講了目前需要款項數目自訴人自己就匯款給我了。」

她並稱不懂法律,當時一直自認與孟男是夫妻關係,「他會照顧我一輩子,覺得他這樣是資助我金錢,所以也沒想過要還錢給他,我覺得這樣不算詐騙。」

法官認爲,陳女坦承犯行,並賠償孟男1060 萬元,雖然迄今未與對方達成和解,但這與雙方感情糾葛與彼此其他民事間的金錢糾紛造成,不能全部歸責給陳女,且陳女已經認錯,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給予緩刑。不過,孟男接受平面媒體訪問時說,陳女總共從他身上掏走1億元,認爲刑度過輕,已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