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口都是鞋!惡鄰「3層鞋架x3不夠」還佔樓梯間 照片曝光超猖狂
▲這戶鄰居的鞋子擺得太猖狂了吧!(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
很多住公寓和大樓的人,會把鞋櫃放在家門口,如果不影響到別人倒沒關係,但常常看到變本加厲的情況。就有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貼出一張照片,求助「請問公寓大樓樓道擺放成這樣可以嗎?」誇張一幕讓其他人也傻眼「擺單邊就算了,左右都擺」、「請問裡面是不是隔了30、40間套房?」
「請問公寓大樓樓道擺放成這樣可以嗎?」這位女網友貼出照片求助,只見鄰居在家門口的角落處架了一個3層鞋架,上面擺滿各種運動鞋、拖鞋,但只放這個鞋架就算了,轉頭一看樓梯絕對讓人傻眼,2個3層黑色鞋架靠着牆之外,還有踝靴、運動鞋散亂地放在樓梯上,要上樓的人還要跨過去。
看到照片後,其他網友紛紛傻眼,「整個樓梯我家造咖概念啊」、「樓梯上的非常的不好」、「門邊的還好,樓梯上的很佔位子欸,樓梯走動的也變小了」、「超討厭超過樓梯中間的這種……啊住樓上的是都不用經過了逆」、「這戶人家真的很誇張,擺那個藍色鞋架也就算了,連階梯也擺好擺滿。」
▲▼除了門口,連樓梯都放滿鞋子。(圖/翻攝自爆廢公社公開版)
至於遇到這種惡鄰居該怎麼解?本站7月曾報導《不是打119!惡鄰居樓梯間堆滿鞋「當自己家」 一通電話檢舉最高罰20萬》,新北市板橋一名張姓女子在臉書地方社團PO文,表示鄰居在公共梯間堆滿雜物、鞋櫃,讓她不知該找哪個單位處理。
新北市消防局則表示,遇到公寓大廈因雜物堵塞逃生通道或防火巷阻擋逃生通道時,民衆先向管委會反映後,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或向「工務局」報案,才能儘速解決問題,而不是打119或消防局。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施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違者可依照第49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