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要害礦場文化館熄燈!內政部教解套:別推給國土計畫

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傳出將被迫熄燈。圖/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提供

《國土計劃法》即將在2025年5月上路,傳出全臺最後一座煤礦「新平溪煤礦文化館」恐因立法被迫熄燈,專家也點名總統賴清德故居也有相同情形,都與該法牴觸;內政部國土署11日澄清,並非所有廢礦土地都會被歸爲「國土保育地區第2類」,縣市政府可申請變更取得合法使用權利,勿把現存問題都歸責於國土計劃推行。

國土署表示,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刻正進行文資審議工作,屬於地方權責,請新北市政府依文資審議程序加速辦理,並說明若依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6條指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羣,將可排除現行土地使用法規的限制。

國土署強調,在國土計劃法上路前,新北市政府就可循現行機制積極處理,勿把現存問題都歸責於國土計劃推行,請新北市政府儘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重申相關問題均可透過審議機制獲得具體的討論與處理。

國土署指出,國土計劃框架下並非所有廢礦土地都會被劃爲「國土保育地區第2類」,各縣市政府會視當地環境資源條件及實際需求,將礦業權已廢止之礦業用地劃設爲適合的國土功能分區,取得合法使用權利。

國土署說,「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若來不及在國土計劃法上路前,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變更爲合法使用地,未來仍可由新北市政府依國土計劃法第23條第4項規定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以因應在地煤礦文化保存的特殊土地使用需求。

爲保障礦工及其後代居住權,國土署補充,已與經濟部地礦中心共同訂定通案處理原則,刻由各地方政府針對全國類此情形之礦工住宅,辦理礦業用地檢討變更作業,只要依區域計劃法規定檢討爲合法使用地,未來國土計劃法上路後均可繼續合法使用。